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本项目建设内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华电坪山分布式能源项目
建设单位: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公司
建设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聚龙中路以西、青松东路以北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新建2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采用天然气为燃料,装机容量为320.61MW。其中,第一套为2+2+1(2台75.87MW燃机+2台110t/h余热锅炉+1台75MW抽凝式汽轮机)抽凝机组,发电功率为226.74MW;第二套为1+1+1(1台75.87MW燃机+1台110t/h余热锅炉+1台18MW抽凝背式汽轮机)背压机组,发电功率为93.87MW。项目建成后,发电量1836GWh/a,供热量527.60万GJ/a(工业蒸汽197.42万GJ/a,制冷负荷226.01万GJ/a,生活热水104.17万GJ/a)。本项目占地面积7.45hm2,总投资1293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46万元,占总投资6.37%。
二、 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牛西路16号华瀚科技园生活区三楼
邮编:518118
联系人:张文波 电话:18938075728 邮箱:zhangwenbo68@126.com
三、 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34号)
联系地址:广州市回龙路增沙街20号 邮编:510115
联系人:罗工 电话:020-83363613 邮箱:68114159@qq.com
四、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少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的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影响认识;
(4)由本项目引起的公众最关心的的环境问题;
(5)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6)公众对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态度。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下列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方式:
(1) 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2) 来电向评价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3) 以电邮、信函、传真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公司
广州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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